判决公告


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公告

王修项:本院受理原告樊保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已审理终结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(2024)豫0526民初13139号民事判决书,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,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